漳州发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补贴对象、依据和标准
2023-11-08   来源: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补贴对象

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含国有农场),分为三类。一是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二是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补贴依据

省级以上一年度各县(区)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为依据,将补贴资金切块下达各县(区)。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县级补贴资金总额和水稻、玉米、大豆、甘薯、马铃薯以及其他旱粮作物的面积测算,具体由各县(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存在结余的地区,可与此次安排的一次性补贴资金一并统筹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