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三抓三到位”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2016-12-07   作者:   来源:

    根据国家、省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以来,漳州市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早部署、早安排,做到“三抓三到位”,有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抓领导到位。作为我省粮食主销区之一,漳州市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把粮食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檀云坤市长亲自到市粮食局调研,强调要以“保供稳价”为核心,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市分管领导今年1月、5月、7月、11月分别带队到芗城、龙文、南靖、龙海、漳浦等地开展粮食安全工作督查,并针对个别粮库建设、增储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召开4次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特别是收到省政府考核工作有关通知文件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在考核工作组,并于10月18日率先召开考核工作组全体会议,研究部署责任制考核工作,通过考核工作方案,并于19日印发各地各单位实施。11月4日,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在工作调度会,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着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目前,各县(市、区)均成立考核工作组,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督导落实。

  二是抓责任到位。1月25日,率先制定了《漳州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要求、分工、结果应用等,实现考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化粮食储备库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的意见》、《漳州市“十三五”粮食安全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对粮食安全各项任务再细化、再部署。围绕考核办法,制定了2016年的考核工作方案,明确了17个市直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主体意识,既明确分工,又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方面要将66项考核指标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身上,确保工作责任到岗到人;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县(市、区)的考核督导,及时跟踪各县(市、区)进展情况,查摆可能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补缺补漏。各县(市、区)也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粮食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推动工作责任到位。

  三是抓督导到位。建立了考核工作联系制度、旬报送制度、月度会商调度、定期不定期督查和通报约谈等机制,强化对考核工作的督促,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滞后的点名批评。对照粮食安全考核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模拟自评。并针对自评中发现在问题,成立国由粮食、农业、国土、水利、财政等部门组成的督导组不定期赴各县(市、区)开展工作督查,抓紧补齐,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目前,漳州粮食安全考核各项任务进展较顺利:在保供方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证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土壤质量不下降,稳定漳州粮食产量。积极拓宽引粮入漳渠道,通过产销协作、在产粮区建立生产基地、订单收购等形式多引粮、引好粮,确保年引粮总量达200万吨,保障军需民食。在行业发展方面,  新增4家粮食加工企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3条稻谷加工生产线,提升日加工能力600吨。逐步完善粮食产业链,全市规模较大即食加工企业3家,大型米面制品6家。粮机、计量、包装等配套产业也不断壮大,粮食包装企业佳龙电子顺利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在粮食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着力构建以“粮食仓储体系、粮食质量监管体系、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为支撑的粮食安全保障格局。目前,全市10个粮库新建项目,除漳浦县省县合建项目正在进行施工招标外,其余项目都已动工建设。投资600万元建设1200平方米市粮食质量检测实验楼,按照国家级检验机构的要求配置设施。开展“放心粮油”建设、“食品可追朔体系”建设、质量安全预案管理等,着力提高漳州粮食质量水平,有效防范和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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