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农业(不含渔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政策解读
2023-06-09   来源: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近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就《泉州市农业(不含渔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作了相关政策解读。

问:制定《指导目录》的意义?

答:党中央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强调要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农民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利益诉求趋于多元,部分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还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指导目录》的印发,为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度,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支撑和保障,对进一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问:《指导目录》的实施主体是谁?

答: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精神,对列入《指导目录》行政执法事项的实施主体统一规范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问:《指导目录》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指导目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地方立法等情况,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事项的责任主体,研究细化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规则、自由裁量标准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主要梳理规范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实施主体,涉及执法事项共191项,包括行政处罚174项、行政强制17项。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照《指导目录》,厘清与行政执法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压实执法责任。要把执法办案成效作为衡量改革成果和执法工作的主要标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尤其是市场主体和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违法案件,要挂牌督办。要及时公布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例,发布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和文书,引领和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