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签订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承诺书
2023-05-09   作者:张铭海 兰才兴   来源:东南网

为做好辖区内已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强化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近日,顺昌县12个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签订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承诺书,为新增耕地长期稳定、有效的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目前,顺昌县域内在库土地开发项目共107个,新增耕地面积3820.67亩;未入库或正在实施项目共 110个,预计新增耕地面积约3805.67亩。因此,新增耕地项目后期管护任务十分繁重。

为确保项目区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不出现抛荒、“非粮化”“非农化”现象,切实做到新增耕地面积不减少,顺昌县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实施省委“三争”行动、落实南平市委“五增”目标和“三化五定”闭环落实机制工作要求,由乡镇(街道)担负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并采取有力措施,推行“长效化”运营,强化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

抓项目管护。遵循“谁受益、谁管护、谁负责”原则,项目竣工后由顺昌水之城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与项目所在村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措施。同时,以每年1000元/亩预算3年后期管护费用,在确认项目区耕地未改变用途后,分年度拨付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使用,并引入保险机制,在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时,确保项目有长期稳定的修复资金支持,确保耕作不荒芜、用途不改变,实现“当年开发、长期收益”。

抓土地流转。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与农户签订项目区耕地流转协议,统一流转管理,将项目产生耕地的30年经营权全部流转到乡镇(街道)或村集体,再按照市场化方式承包给专业合作社耕种,既推动农业生产向规模化要效益,又确保项目产生的耕地长期稳定用于粮食生产,有效保障粮食安全。

抓日常监管。结合国土年度变更,利用土地卫片对已开发地块进行影像监督和不定期现场巡查,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管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经核查发现项目区耕地改变用途的,及时整改恢复为耕地,确保项目区新增耕地不减少。

建立新增耕地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公开新增耕地相关信息,同时,大力宣传耕地保护法规政策,全方位接受社会群众监督。(通讯员 张铭海 兰才兴)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