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出台《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04-21   作者:曾俊钦 石芳 郑嘉雯   来源:闽西日报

日前,龙岩市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全市“三农”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的同时,立足龙岩市情、农情,充分总结近年来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典型经验,提出了符合龙岩实际的创新做法。一方面,突出抓好粮食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大惠粮政策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合理收益。另一方面,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此外,彰显龙岩特色,提出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建设、“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特色现代农业“1172”产业体系等具备鲜明本地特色的具体任务。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全力抓好粮食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全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力推动农业农村深化改革、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等七个部分共29条。

《实施意见》要求,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有效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实施意见》提出,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推进示范项目1万亩,开展农田设施灾损保险试点。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乡村特色产业集聚,加快构建特色现代农业“1172”体系,创建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不断提高农业科技现代化。加快农业科技集成推广,深入开展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应用。

《实施意见》提出,持续抓好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建设,继续按照串点连线成片、片区化打造的思路,推动各县(市、区)加快实施片区项目,全市实施片区建设项目130个以上,计划投资10亿元以上。推进“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完成100个行政村的整治任务,协调推动农村改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等重点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和改革,做好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规范完善宅基地管理办法,加快建设审批管理平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回头看”,巩固提升改革成果。

责任编辑:何菁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