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
2021-09-27   来源:福建省住建厅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扎实做好全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9月26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4部门印发《福建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明确将农村低收入群体所居住的C级或D级,纳入住房安全保障范围。

同时,将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这些群体所居住的危房

纳入住房安全保障范围

《方案》提到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上述群体可通过农村危房改造、造福工程、保障安全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资金来源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

政府予以适当补助

其中,农村危房改造可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保障安全方式包含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等方式,供重点对象周转、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一定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规定,上述群体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的,可将其再次纳入保障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的重点对象住房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实施改造,改造后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此外,《方案》还规定,经鉴定属C级或D级的,需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户籍证明、危房照片(无房户除外)、危房鉴定(抗震鉴定)等。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再经过集体评议、乡镇审批、县级审批等一系列流程。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