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取得新进展
2019-08-15   作者:张强 张厂   来源:厦门渔港监督局

2018年以前,厦门渔村基本上都是老、破、旧的木质渔船,渔业装备十分落后,给渔业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渔民的经济效益也难以得到长期保障。为提高渔民经济效益,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厦门市渔监局按照市海洋发展局统一部署,以农业部渔业油价补助政策为依据,从去年开始展开了我市自改革开放以来最大规模的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工作。

“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工作不是简单的拆旧船,造新船,其中要涉及到旧船拆解、指标办理、渔船选型、办证审批等多个环节。改造之初,一道道难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如何让渔民愿意改造、怎么样用最短时间为渔民办理完审批手续、如何保证新造渔船渔民作业安全,适用性好等等……可以说,每个环节都面临着新问题,新挑战!”厦门渔监负责人回忆刚刚受领任务时情景谈道。

不但是渔监工作人员面临种种改造难题,厦门渔村渔民刚开始也是顾虑重重。“旧渔船我们要到哪里拆解,造新船对我们有什么好处,换掉我们祖祖辈辈用习惯的老船型,新渔船好用吗,审批手续要如何办理……”面临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厦门渔监人没有退缩,坚持以渔民为中心,紧扣“加大政策咨询、高效审批办证、加快渔船建造”三个重点环节,通过召开工作会协调推进、渔民座谈会收集情况、到澳口码头、渔村、造船点、拆解点一线解难答疑等方式,全面启动了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工作。

启动 : “一对一跟踪服务”确保均衡推进

项目伊始,部分渔民心存疑虑,抱团观望思想严重,加上我市渔船拆解、建造能力有限,全市推进速度极不平衡,特别是翔安琼头、集美马銮等重点渔村片区推进难度较大。为解决这一难题,厦门渔监工作人员深入渔港渔村一线收集舆情,逐个片区“对症下药”,对渔船民开展“一对一跟踪服务”。

“各个片区需求不一,这就要求我们要结合渔民需求,有针对性做好‘一对一跟踪服务’。比如,我们先有意识引导渔船拆解厂对翔安小嶝、集美马銮片区渔民老旧船只优先拆解,并及时办理后续审批手续,满足渔民的合法需求,做好示范效应,这样就突破了翔安区、集美区渔船更新改造工作瓶颈,有效带动所在片区后续渔船改造,达到了‘四两拔千斤’的效果”渔监工作人员介绍说。

针对辖区渔船拆解、建造能力有限,难以满足大批量老旧渔船改造的困境,渔监部门主动引导,帮助渔民群众到周边地市找渔船建造厂,通过多方渠道拓展了莆田、泉州、漳州等地多家造船厂。同时,挂图作战,形成了《全市渔船拆解、建造、办证进度控制表》,每日跟踪分析每艘渔船的改造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一对一跟踪服务”,有效加快了我市渔船改造工作,达到了各片区均衡推进目标。

拆解:开创现场监督当场办证明新模式

为确保拆解工作顺利开展,厦门渔监联合船检、区主管部门、拆解厂等单位精心部署,一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渔船拆解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方案制定、渔民申报、材料审核、确定拆解厂等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拆解厂沟通,规范拆解程序,研定拆解后的残值处置方案,确保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拆解工作。

在拆解过程中,为强化监督,加快审批,创造性提出了“现场监督当场开证明”的工作模式。在拆解厂现场设立工作点,精选工作人员,对渔船拆解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并通过照像、录像的形式,对渔船拆解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拆解过程完成后,现场开具渔船拆解证明,此举有效节约渔民时间,保障拆解工作的规范、公开。

审批:全省率先开展“四合一联审”

为提升审批效率,厦门渔监局重点将办件量最多、流程最复杂的四个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整合优化,在全省率先实行并联、同步“四合一”联审办理制度,让渔民造船审批“最多跑一趟”。

“以小型渔业船舶重新制造为例,审批制度改革前渔民想要造新船,要先后申请办理捕捞许可、所有权登记、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等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和一项行政确认事项,这四个事项的审批权限分属不同部门,渔民要完成审批先后要跑四次,一个月左右才能完成审批,但实施四合一联审后,渔民仅需填写一张并联审批表,就可以完成以上所有审批工作,大大降低了申请人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支出。”厦门渔监局工作人员介绍。

“以前我们要买卖一艘渔船,像身份证、买卖合同等各种材料要复印四五份,单单签名就需要20多个,特别麻烦,现在可好了,我只需要填写一张表,按要求提供一次材料就可以办完所有事项,真是太方便了!”正在办理小型渔业船舶所有权转移的渔民高兴说。

“实施四合一联审之后,不但将审批时限在原来压减的基础上再次压减46%,在申请材料上总体也比原来减少60%左右,今后所有涉及小型渔业船舶的审批事项可全部实行并联审批制,即一表申请、一次受理、一次送达。”厦门渔监局工作人员说。

选船:多种船型供渔民自主选择

“与一般的商船不同,渔船产品的设计和建造在如何平衡安全、操作使用、质量和成本的问题上难度更高。”厦门渔监工作人员说。据介绍,该局在进行标准渔船设计项目过程中,专门针对渔民的使用需求进行了调研,发现大部分渔民对船舶的安全规范和建造标准不甚了解,甚至为了便宜,船舶的设计和建造都极为马虎,船舶稳性不足,存在安全隐患。为了让渔民在造新船过程中“选的安心,用的顺心”,厦门渔监局船检工作人员专门委托专业设计公司,采取深入沿海渔村渔港与渔民代表座谈,到小型渔船建造厂实地勘察,召开船型征求意见会等方式,对全市小型渔船的基本情况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形成了厦门首个《厦门海域小型玻璃钢渔船调研报告》。同时召开专家鉴别会,对我市传统船型、常规作业方式的小型木质渔业船舶船型组织专家鉴别,第一次在充分考虑厦门海域海况、生产、安全需要的前提下,提供了30多种不同尺寸的新船型供渔民选择,并对符合条件的木质渔船船型免除设计图纸审核,受到了渔民的极大欢迎。

造船:管技结合确保新船功率与尺度匹配规范

“原来渔民老旧渔船指标大多在8马力以下。但近年来因作业方式、海域海况的演变,我市渔民想建造总长大于8m小型渔船需求不断增长,这就造成了渔民原持证马力指标与造船需求之间存在着较大矛盾。这个矛盾解决不好,就有可能会出现私自改造渔船、小马力指标造大尺度渔船等违规问题出现,这将会直接影响到渔船更新改造工作成败!”厦门渔监负责人谈道。

为了解决新船功率与尺度匹配规范难题,厦门渔监工作人员利用下乡办证、审批办证等时机,加大“渔船双控”政策的宣传,引导渔民“购置马力增加指标造船”,鼓励建造适合厦门渔民使用的“小马力船型”,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海上实船测试数据和深入渔区调研的船型数据,在全省率先使用了“功率系数”这一指标,以此指标为标准,确定新造渔船尺度与功率。从实践情况来看,以此指标确立新船尺度和功率,比较科学合理,符合我市实际,实现了“管理与技术的完美结合”,新船功率与尺度匹配规范良好。

截止到今年8月份,厦门已累计拆解老旧小型渔船1024艘(占在册数的97.7%),其中申请更新改造735艘,累计开工建造715艘,已建造完工下水660艘(总体完成进度超过89%),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立足本职岗位,发扬创新实干精神,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体现了厦门渔监人的担当精神,更是持续推动厦门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工作取得新进展根本动力。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