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关于福建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小微企业、“三农”、民生三大金融产品有望创新
徐志平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福建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发展普惠金融是实现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健全服务主体多元丰富、服务机会平等共享、服务内容适当有效、服务方式高效可持续、服务保障坚实可靠的普惠金融体系,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显著增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全国前列。金融服务覆盖率逐年提高,乡镇一级基本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城市社区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金融服务可得性逐年提高,针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残疾人、老年人、创新创业者等群体的金融服务大幅改善,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无障碍金融服务网点。金融服务满意度逐年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贷款满意度以及信用档案建档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明显增强,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有力保护。
为确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意见》从不断健全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加快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拓展互联网普惠金融服务、加强金融精准扶贫开发力度、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和强化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七个方面展开部署。
其中农民朋友最关注的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意见》要求:
一要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加快完善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为小微企业提供线上、线下融资对接服务。引导银行业机构继续扩大无还本续贷产品的适用范围和占比,支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推广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等贷款产品,创新税易贷、流水贷、循环自助贷款、小额信用贷款等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信用贷款产品。加快在福州、泉州开展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试点工作,成熟后尽快在全省推广。探索“股权+债权”的投贷联动模式,积极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专利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支持科创小微企业等“轻资产”企业融资;
二要创新“三农”金融产品。大力推广“福林贷”等金融创新产品,进一步扩大林权、海域使用权、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规模,因地制宜推广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农业设施等特色抵质押贷款产品。依托农业龙头企业,推广产业链融资模式。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继续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大力推广政策性涉农保险业务,鼓励发展茶叶、花卉、水产养殖、水果种植等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通过保费补贴或以奖代补等财政支持方式,不断拓宽政策性涉农保险的品种数量和保障额度。探索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推动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涉农普惠保险业务发展。
三要创新民生金融产品。支持银行扩大小额信贷覆盖面,为广大群众、创新创业者提供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研发养老、教育、旅游、医疗等消费金融产品。鼓励银行积极研发大额存单、理财等保值增值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投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政府公共服务合作,为公用事业性项目收费、保费缴纳、就医诊疗、学生就学等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金融服务。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和参与相关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大力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推动发展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等责任保险。支持保险公司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的养老保障需求,提供涵盖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养老保障。支持保险公司向低收入人群、留守儿童、残疾人士等特殊群体开发专门保险产品,切实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