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库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7-08-29   作者: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17年应完成大坝安全鉴定大中型水库名单的通知》要求,我厅公布了未按期完成及2017年新到期应完成大坝安全鉴定的大中型水库名单,各设区市于5月20日前公布辖区内未按期完成及2017年新到期应鉴定的小型水库名单。经统计,2017年底前全省需安全鉴定的水库1141座,其中:大中型42座;小型福州130座,厦门78座,莆田50座,三明166座,泉州131座,漳州119座,南平153座,龙岩134座,宁德138座。此项工作今年已纳入我厅绩效考核,为确保水库安全,明确年度安全鉴定任务目标,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水库安全鉴定工作采取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解下达目标任务

  大坝安全鉴定是水库安全运行的基础,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水库安全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水库安全鉴定作为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将辖区内的所有到期应鉴定而未做安全鉴定的水库项目列出清单,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年底前要限期完成安全鉴定,并督促各地抓紧落实到位。年底各设区市要将经过安全鉴定的水库名录上报水利厅,我厅将根据先鉴定后补助的原则下拨水库安全鉴定经费。

  二、严格调度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对未完成安全鉴定任务的水库,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防汛要求等同于病险库下调汛限水位,必要时直至空库运行;对已完成安全鉴定任务的水库,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水库鉴定结论,严格控制水位运行,严禁超标准蓄水。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汛前设区市水利局要将它们统计上报,我厅将根据《常态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暂行管理办法》进行资金安排。汛期各地务必加强巡查,做好险库应急抢险预案。

  三、及时报送信息,实行进度动态管理

  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水库安全鉴定项目的信息月报工作,做到准确及时,在每月的25日前将进展情况(附表1)统计汇总信息报送我厅建管处邮箱:fjssltjgc@163.com。我厅将不定期对水库安全鉴定工作进行通报,请各地高度重视。

 

附件:

1.2017年度水库安全鉴定进展情况

2.2017年度水库应开展安全鉴定名单

 

 

福建省水利厅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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