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乡村“五个美丽”典型示范建设点名单的公示
2022-12-08   来源: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典型示范集中推荐发布工作的通知》(闽乡振综〔2022〕45号)文件要求,经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申报推荐,拟将1020个美丽乡村庭院之星、118个美丽乡村微景观、118个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118个美丽田园建设点和54个美丽休闲乡村旅游点列为乡村“五个美丽”典型示范建设点。

  现将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乡村振兴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62019(省乡村振兴局)。

  附件:

  1.美丽乡村庭院之星建议名单

  2.美丽乡村微景观建议名单

  3.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建议名单

  4.美丽田园建议名单

  5.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建议名单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7日

附件1:美丽乡村庭院之星建议名单 .xls.xls

附件2:美丽乡村微景观建议名单.xls.xls

附件3: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建议名单.xls.xls

附件4:美丽田园建议名单.xls.xls

附件5: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建议名单.xls.xls

责任编辑:何菁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