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粮食局召开2016年粮食订单收购工作会议
2016-11-17   作者:   来源:福建省粮食局

日前,我局在三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粮食订单收购工作会议。会上,池钟端局长就今年粮食收购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把好思想认识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抓安全生产,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制度上严密有效,技术上坚强有力,处理上严肃认真,杜绝霉粮、坏粮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储粮安全。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单位根据签订的储备粮订单早、中晚籼稻收购合同,分别按照每50公斤133元、138元的最低收购价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储备订单早、中晚籼稻。同时,财政、粮食部门应按规定将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款兑付给售粮农户。

2.把好政策关。今年我县收购时间定为2016年10月5日之后,12月底完成全部任务,收购期间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奖惩分明。在稻谷收购工作中要认真落实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关于下发2016年我省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闽粮法〔2016〕65号),做好储备订单收购工作,积极配合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民补贴网的作用,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款必须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一次性兑现给售粮农户。加强对订单粮食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收购发票备注清楚张三李四,并由负责人签字,要求责任到人,有效杜绝大额度现金收付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2016年度将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这一做法。

3.把好质量关。按照“有粮必查、有仓必到、有粮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采取例行检查、突击检查等相结合方式,加大对粮食库存检查力度。收购期间发现水分偏高,杂质偏多的粮食当场滞留,并请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收粮人自行承担。

4.把好协调关。加强部门协调,要主动与财政、农发行沟通协调,落实粮食收购资金,确保粮款及时兑现;主动与省级储备粮公司、省饲料工业公司等单位进行汇报沟通,商谈粮食的集并费用等;主动与乡镇主要领导汇报今年粮食的价格情况,以及本乡镇具有哪些种粮大户等,争取他们的支持、关心。进一步完善“以固定网点为主、临时收购网点为辅、流动收购为补充”的收购网络,全面推行预约、上门、流动等收购方式,并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守则,为粮农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

5.把好廉政关。做到廉洁自律,直补资金一定不能套取。既要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避免发生农民“卖粮难”,也要严格防止陈粮、“转圈粮”以及周边省份粮源进入省内政策性收购渠道。对利用陈粮、“转圈粮”套取差价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对违规的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要按人事管理权限,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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