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态“优等生”再交新答卷
2022-06-02   作者:陈旻   来源:福建日报

5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在六五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发布2021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并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建设清洁美丽的家园,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

深入治污 生态持续“高颜值”

今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是“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工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清新美丽福建。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郑彧介绍,2021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97.3%;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19个淡水湖泊水库中,Ⅰ~Ⅲ类水质湖库占94.7%。全省68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其中9设区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99.2%。全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海水质量总体良好,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85.2%。城市声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影响有所下降。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控制限值。

“污染防治攻坚是一场持久战,美丽福建建设也是一个长期过程。”郑彧表示,近日,《福建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为推进美丽福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将继续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重点工程,成就“清新宜居、河湖流韵、山海透碧、业兴绿盈、共治同享”的美丽福建愿景。

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高素质

2021年,我省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省建设布局,加强绿色管控,发展绿色产业,筑牢绿色屏障、倡导绿色生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脚步更加稳健。

据介绍,2021年全省投入31.3亿元财政资金,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力度;全省排污权总成交金额17.87亿元,其中二级市场占比65%以上,居全国前列;碳排放权累计成交金额8.05亿元,其中林业碳汇交易额居全国首位,“绿水青山”加速转化为“金山银山”。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生态环境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义务。”会上,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负责人林燊介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加强生态环境要素保障、谋划实施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服务项目落地、企业生产、产业发展。

一方面当好生态环保“守门员”,拒绝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另一方面当好项目审批“服务员”,强化要素保障,为企业发展解难题。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为3170个建设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涉及投资5455亿元。

为助力绿色经济发展,我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持续滚动生成一批项目,带动环境治理、拉动环保有效投资。据统计,今年以来,我省生态环境部门推动策划实施了2600多个项目,年度投资678亿元。

执法为民 守护民生高品质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聚焦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开展“静夜守护”“治重化积”等攻坚专项行动。

据统计,2021年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420起、处罚金额2.03亿元,办理环保法“四个配套”案件587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5起;噪声污染投诉、信访投诉同比分别下降29.7%、18.7%,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达91.9%。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我们将继续联合公安、住建、交通、文旅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静夜守护’点题整治。”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李新国表示,特别是在中高考期间,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全力保障禁噪工作落实。

今年5月1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始施行。“《条例》聚焦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百姓感受最直观、投诉反映最集中的环境问题,如生活垃圾、扬尘、油烟、噪声、电磁辐射等,精准把脉、分类施策、对症下药。”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处长郑健欣说,《条例》也要求社会公众自觉践行生态环保理念,共创良好民生环境福祉。“我们将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凝聚政府、企业和公众等多方共治合力,完善绿色发展的制度约束和政策导向,创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良好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和满意度。”郑健欣说。

责任编辑: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