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野猪损害森林保险赔案结案
2021-12-23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计财处

福安市城阳镇秦溪村班号为02大班130小班的林木因野猪侵害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随即进行现场查勘定损,核定林木受损面积23亩,林木损失率40%,经公示无异议后支付赔款10672元。该起赔案为福建省首例野猪损害森林保险赔案。

福安、浦城、沙县是全国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试点县,福建省圆满完成野猪危害农林业政策性综合保险试点任务,2021年起,将野生动物造成的林木受害损失纳入森林综合保险责任范围,每亩保险金额达到800-1360元,较2020年每亩提高50-320元,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 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