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快递下乡”的意见》以来,不断推出新的政策和措施以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快递网络的布局,目前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时也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要想破解困局,取得快速的进展,必须厘清以下几个问题。
选择合适的农特产品作为“互联网+农特产品”商务模式的销售对象。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的农特产品要具有明显的地区特色,就吉林省来说,梅河口、蛟河等地的大米;长白山地区的参茸和蓝莓;查干湖、松花湖的鱼;延边地区的辣白菜等都是带有明显地方特色的农特产品,可以通过互联网来进行销售。电子商务的特点在于市场空间之广是没有界限的,线上交易,线下物流,在交易的同时必须考虑到线下物流在时间、空间上的限制。因此,对于生鲜类农特产品必须有快速反应和冷链功能的物流网络来支持,而对于干货类农特产品在时间和物流环境上的要求相对宽松。选择合适的农特产品作为“互联网+农特产品”的销售对象是推动农村电商发展的第一步。
与优秀的电商平台合作,成为直供基地或订单农产品经济供应商。近年来涌现出一批经营农特产品的中小电商、微商,但能经受住市场考验的少之又少,因此,不妨与有实力的电商平台,如京东商城、苏宁易购、顺丰优选、天猫超市等合作,发展成为优秀电商企业的农特产品直供基地或订单农产品经济供应商。在O2O商业模式下,涌现出美团、大众点评等团购电商平台,也可以将渠道进行开发和扩张。选择好合作伙伴是发展吉林省农村“互联网+农特产品”经济的关键一步。此外,沃尔玛等实体连锁零售商也开设了网络销售渠道,对于有实力的县、镇、乡、村的创业者或者企业也可以尝试与之合作,成为其签约供应商。对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来说,可以遴选优质农产品企业,指导其进行电子商务化的经营,经营初期要以生存下来、创下口碑为前提。
整合农村电商,发展“互联网+集体经济”模式。由于中小农特产品电商在市场中竞争优势不明显,生存压力大,因此,在吉林省农村发展电子商务,应该从现实出发,对电商资源进行整合,发展“互联网+集体经济”模式的农特产品电子商务。这样也可以集中有限地驻扎在农村的电子商务人才,降低个体经营的风险,提升资源的利用率,也可以充分发挥互联网经济下“集体经济”的优势,也有利于快递企业的网络布局和合作关系的建立。
与有实力的快递企业合作,推行冷链物流。吉林省发展农村“互联网+农特产品”,必须与快递、物流企业进行有效合作。吉林省政府出台的《2016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等内容作出部署。《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快递下乡”,稳步提高快递网络覆盖面,引导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产品电子商务及原产地的合作,通过“快递+电商”,拓展农产品线上线下多种销售渠道。支持具备条件的村级农家店、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农村邮政局(所)、村邮乐购店、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改造成具有农村电子商务功能的综合服务站点,实现县、乡、村的电子商务运营网络全覆盖。
有了政策支持,可以推进“快递下乡”工程的进度,但正如前面提到的,生鲜类农特产品需要冷链物流的支持,因此,要与有实力的快递、物流企业合作,从源头做好采收、预冷、包装等工序,确保此类农特产品在销售、物流过程中的质量,确保农村电商企业的信誉。积极推行众包物流、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降低农特产品的物流成本,确保农村电商企业的经营利润。
规范农村快递市场,引导有序竞争。为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吉林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快递企业在吉林省农村市场的快速布局,但另一方面,吉林省农村快递市场的利润吸引也引起了快递企业间激烈的竞争。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会让刚刚起步的吉林省农村快递业发展步履维艰。因此,吉林省政府应进一步制定规范性政策,引导快递企业在吉林省农村市场的有序竞争,让企业把关注点转移到如何更好地服务农村电商,降低物流成本,而不是破坏市场秩序的恶性竞争。
加快道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电子商务和快递的发展提供基础支持。要实现“互联网+农特产品”与“快递下乡”在吉林省农村的协同发展,最主要的还是要做好道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只有道路通了,快递物流才能顺畅;只有网络通了,电子商务才能做起来。虽然吉林省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公路的维护保养上还有待改进,另外,在邮政网点的布局上也应随乡村公路建设工程同步推进。
“互联网+农特产品”与“快递下乡”是拉动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两者之间相互促进,协同发展。一方面,要选择合适的农特产品,培养优秀的电商企业或借助有实力的电商平台来发展“互联网+农特产品”;另一方面也要合理推进吉林省“快递下乡”项目的进程,引导快递企业有序竞争,从源头做好冷链加工处理,确保“互联网+农特产品”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