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检察院强化监督保障“补植复绿”落到实处
2019-08-06   作者:林张清   来源:闽北日报

“南平水土适合种植杉木,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都不错。”日前,延平区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干警会同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及区林业局相关同志前往延平区王台镇、夏道镇、炉下镇等处开展补植复绿“回头看”专项活动。在王台镇“鸡公石”山场的补植复绿现场,两年前“以植代罚”的杉木生长得旺盛喜人。

眼前这片充满生机的绿色,还要从延平区检察院办理的一件案件说起。2017年,南平市为保障生态环境,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期间一起养殖户赖某某非法占用10.92亩林地的案件转送到延平区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随后,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赖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希望能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补偿。经过延平区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同意,由赖某某自愿签订补植复绿承诺书,并要求在王台镇“鸡公石”山场种植15亩的杉木及阔叶树,两年内保证种植存活率在80%以上。最终,该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如今看来,我们一直探索并大胆实践的补植复绿机制在南平的运用,确实是一条保护生态的新路子,不仅改变了过去案子犯了、人判了、环境依旧被破坏的‘三输’局面,还修复了生态。”延平区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科长李德恺告诉,为了让“补植复绿”有章可循,延平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司法、林业、财政等多部门制定了《关于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生态修复机制实施办法》,先后在非法占用农用地和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等5起案件上尝试通过异地栽种、补植复绿、生态司法义工等方式实现生态修复目的。此外,在处理决定作出后,检察官还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到补植现场和公益现场进行监督、回访,对当事人主动履行补种的落实情况向基层组织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态度以及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以此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此次“回头看”活动中,主要是对2017年承诺补植复绿的三起案件中80余亩林地的修复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发现补植复绿不仅有助于修复生态,还对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责任编辑:郑丽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