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到南平市开展渔业法和福建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2019-07-05   来源:闽北日报

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琪玉率队来南平市开展渔业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工委主任陈则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饶作勋等参加执法检查。市领导罗志坚、伍斌、武勇等分别参加检查或座谈。

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南平市森林人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炉下镇斜溪村生态环境司法教育实践基地并召开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南平市、延平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以及修改渔业法我省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黄琪玉对南平市贯彻落实渔业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推动渔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进一步重视渔业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落实,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要充分论证,加大适合山区渔业养殖模式的推广应用,促进山区农民增收,满足人民群众“菜篮子”需求。要进一步保护好渔业资源,保护好水生态,推动依规养殖、科学养殖、绿色养殖,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提升渔业产业发展水平,优化品种结构,实施科技兴渔、特色养殖,推动渔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升渔业产业效益,打造渔业产业品牌。要进一步加强渔业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抓好源头管控,实施标准化养殖,加强流通和市场环节管理,严把渔业产品质量安全关,建立渔业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保障渔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