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霄等12个县退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公告
2019-06-24   来源:福建日报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县级申请、市级审核和公示、省级部门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检查等程序,云霄、诏安、平和、清流、建宁、顺昌、浦城、松溪、武平、古田、屏南、寿宁等12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均达到脱贫退出条件。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同意云霄、诏安、平和、清流、建宁、顺昌、浦城、松溪、武平、古田、屏南、寿宁等12个县2018年度退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特此公告。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