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福建5地入选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2018-12-19   作者:方婷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好消息传来,福建又有五地有望登上“国字号”绿色荣誉榜!11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初选名单的公示》,福建五地在列:

厦门市思明区、将乐县、武夷山市、柘荣县、永春县

详细名单如下↓↓

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初选名单共有47个。为公开、公平地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生态环境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并对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20日至11月26日。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是国家生态市县的“升级版”,是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评选,是以国家生态市县建设指标为基础,充分考虑到了发展阶段和地区差异,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分别设置38项(示范县)和35项(示范市)建设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长汀县、永泰县、德化县、泰宁县等5地,已被授予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除了定期的评估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将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方面得到政策、项目、资金扶持。

同时,环境质量明显下降、未完成年度环境质量目标、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以及指标反弹的地区,将被及时警告或撤销称号。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