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完成约12万亩耕地流转到农业经营主体

2016-12-05 作者: 来源:厦门市农业局

  今年来,厦门市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登记稳步推进。截止日前,同安区、翔安区将完成60%的登记工作,海沧区、集美区将完成70%。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登记工作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 

  土地确权颁证登记稳步推进。截至9月底,厦门市共完成航拍面积3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0%;已完成权属调查任务行政村56个,完成率为19.5%;完成审核公示31个村,完成率为10.8%;清理土地承包档案16133卷,调查承包户74606户,实测承包地块108317块,实测承包土地面积84220.19亩,完善承包合同2228份,确认家庭承包耕地面积14756.74亩,确认家庭承包耕地地块18590块。 

  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厦门市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厦门市流转到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的耕地面积约有12万亩,流转率约为38%。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018家、家庭农场316家、农业龙头企业33家,总体运营情况良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 

  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做强做大。厦门市大力支持和鼓励农业经营主体依法流入农户承包地经营权,对达到一定规模和条件的经营主体给予资金补助。经营权流转合同经镇(街、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核实并登记备案、集中连片经营土地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流转期限5年(含5年)以上的,合同剩余期内可以获得市财政每年每亩200元的补助;流转期限10年(含10年)以上的经营主体,合同剩余期内按每年每亩300元进行补助。同时,对复垦面积30亩、流转承包5年以上,种植农作物一季以上的,满5年后,市财政除流转补助外还一次性给予经营主体每亩500元的复垦补助。(厦门日报、厦门三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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