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农业按“标”生产

2016-08-27 作者: 来源:福建日报

今年,为推进农业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我省分别针对种植业、畜禽养殖、食用菌生产三大领域,出台了标准化生产方案。按照方案,到2018年,全省将建成8610个标准化示范区。其中,漳州分到的指标为1644个。

  作为外向度较高的农业大市,早在上世纪80年代农业结构调整之初,漳州便在外贸倒逼下开始了农业标准化尝试。之后,在市场与政策的双重作用下,标准化生产理念与实践逐渐在各大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企落地。未来,通过示范区的辐射带动,更多的农人将走向按“标”生产。

  市场导向,标准化渐成共识

  南靖人王炳河从事食用菌生产10余年。时至今日,他依然清楚地记得1999年的那次“毒木耳事件”。

  南靖县靖城镇郑店村是有名的“白背木耳之乡”。当年,邻县一家食用菌种植大户在栽培过程中违规使用“硫酸镁”,导致日本市场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之后,日本开始减少进口我国食用菌。受到波及的郑店村,当年白背木耳市场受到重创,全村菇农损失超过300万元。

  这场食用菌之殇,让南靖农户开始反思,如何才能提高本土农业的竞争力。经过讨论和实践,最终,标准化生产成为大家公认的不二法门。当地菇农自发成立食用菌产业协会,并编制《食用菌栽培技术标准》。多年以后的今天,工厂化标准种植已成为南靖食用菌产业的主力。

  食用菌业的变革,代表了漳州农业标准化的趋势。

  “漳州农业外向度高,进口市场在农残等方面的严格标准,倒逼本地农业推进标准化生产。”龙海市农业局副局长黄龙根表示。以蔬菜生产为例,龙海以加工企业建立生产基地和种植大户规模化生产为主体,蔬菜基地化率超过90%,“基地生产有效保证了蔬菜低农残无公害。”

  订单农业等新的产销模式,也在推动农业标准化进程。2014年,家乐福与平和开展了“家优鲜”项目合作。在新型农超对接模式下,柚农严格遵循标准化种植模式,产品在甜度、皮厚度等指标上实现了高度统一。

  示范带动,助推按“标”生产

  在市场导向下,农业标准化已成为共识。除了早期的台资带动,更多的标准化实践正在漳州兴起。

  目前,农业标准化更多的是农业大户适应市场并主动求变的结果。绝大多数分散经营者,离真正的标准化尚有距离。因此,农业政策开始将标准化园区示范带动摆到至关重要的位置。

  一组数据显示,龙海已建立国家级农业标准园(场)6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场)15个。在示范区内,每个品种都有各自的生产标准。以龙海冬季主产蔬菜西兰花为例,当地农业局提供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包含了品种选择、分期播种、培育壮苗、整地和定植、田间管理、主要病虫害及防治技术、采收等7个生产环节。“农户必须做好农药购买、使用等阶段的农事记录,且保管2年以上。”龙海市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站站长表示,建立可追溯体系是按“标”生产的重要环节。

  农业生产标准化,还意味着更多的前沿生态技术与更高的设施水平。漳州佑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刚刚成为当地畜禽业标准化示范区。与传统生猪养殖不同的是,佑康采用自动化清粪、智能化温控、精量化喂料、零污染粪尿排放等系统。佑康副总经理黄俊良表示,自动化系统的应用,不仅解决了传统生猪养殖业防暑降温的技术瓶颈,实现了全程可追溯,还能够为每头生猪自动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据介绍,从今年到2018年,漳州将累计建成各类农业标准示范区1644个,其中种植业标准示范区615个,将带动全市257万亩水果、茶叶、蔬菜实现按“标”生产。

  配套跟进,避免空架子

  尽管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被认为能够有效带动农业标准化进程,并被列入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评体系。但在基层业者看来,示范区建设光有指标还不够,还需要更多的配套支持。

  龙海市东园镇农经中心主任苏连庆表示,示范区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五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应用、高标准农残检测等,无不需要资金投入与专业农技人员指导。但目前来看,无论是人力还是财力支持都显得不足。“龙海的农业标准化基础较好,近百个示范区的建设还较为容易。对于其他农业现代化水平较低的地方,难度不可谓不大。”

  事实上,即便是省级标准示范园区,也存在上述瓶颈。南靖宏顺果专业合作社是省级蔬菜标准园。理事长陈顺水坦言,合作社获得的50万元补助,只够路沟渠的硬化与完善。如果不是资金雄厚的现代农企,很难建成高水平的标准示范园区。

  漳州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陈永贵也认为,示范区建设需要更多的配套政策支持。因此,最近几年,他们大力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扶持建立了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药代管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在统防统治模式下,这些机构能够统一提供施肥、用药等标准化服务并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工程。

  监管力量的加强,同样推动了漳州农业生产标准化。目前,漳州已经建立起农药兽药监管信息平台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并实现了省市对接。未来,龙头企业、重点加工企业、列入省级规范社名录的农民合作社、产品进入超市的规模种植养殖场(基地)和食品加工企业,都将被纳入平台监管。


责任编辑: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乡村振兴专家智库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