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9-05-06 作者:严顺龙 来源:福建日报

先采购、畅通渠道、广告宣传……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通过动员全社会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等措施,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方案明确,要动员全社会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推动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优先接收贫困户子女就业,在工会职工集体福利用于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开支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引导鼓励高校、医院、机关食堂等,在保障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与贫困地区建立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关系。鼓励从事批发贸易的国有企业加强与贫困地区企业对接合作,帮助推销贫困地区产品。结合军队生活服务保障社会化改革,鼓励驻闽部队将贫困地区优质产品纳入采购名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鼓励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

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培育参与消费扶贫的流通示范企业。支持贫困地区建设电商运营中心和基层(乡村)电商服务站点。持续开展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工作,至2019年底建设1万个益农信息社、选聘1万名村级信息员,在省级信息进村入户平台设立扶贫频道。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贫困地区在景区景点、游客服务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特色农产品销售专区。完善贫困地区流通服务体系,支持贫困地区冷库改造提升,对重点县申报项目可将投资额要求降低50%,在专项资金补助上给予倾斜。

方案强调,要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2019年在重点县扶持创建91个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选派360名省级科技特派员,培训重点县本土科技人员50名。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贫困地区挖掘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资源,省财政对新获得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列入省推广示范名单的可由同级政府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深入实施“广告精准扶贫”,2019年扶持农产品不少于20个,省级及以下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推动农产品广告登陆中央主流媒体。以“清新福建、绿色农业”为主题,组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介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

方案还提出,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提升乡村经营主体服务能力,2019年培训不少于3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其中23个重点县新增培训8000名以上。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农庄)、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以及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最美休闲乡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等。加强乡村休闲旅游宣传推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开展乡村旅游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线路营销。

在加强东西部消费扶贫协作方面,我省将动员开展闽宁“携手奔小康”的县(市、区)协助推销帮扶地区的特色农产品。依托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晋江“食交会”、南安“农订会”、漳州“农博会”、莆田“艺博会”等各类经贸平台,加强帮扶地区农产品及手工艺品的品牌宣传。在签订的年度帮扶协议中明确消费扶贫相关举措,加大劳务扶贫协作力度。


责任编辑:明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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