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围绕“查、改、防”扎实做好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

2018-12-24 作者:施鑫鑫、吴文礼 来源:泉州市农业局

2018年5月,晋江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被巡察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好“一岗双责”,主动担负起从严治党的职责,管好“责任田”,突出重点,着力在“查、改、防”上一体化推进。

  一、深入“查”。着力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梳理,分析研判,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准确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进行追责问责,整改期间处理相关人员29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5人,提醒谈话22人。

  二、扎实“改”。市镇两级被巡察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有关整改问题细化分解到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完善、针对性强、操作性好。重点针对扶贫责任落实、扶贫政策措施执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扶贫作风建设等4个方面开展整改落实,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坚决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针对巡察反馈的30个问题,市镇两级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113条、549条,完成整改问题29个,未完成整改问题1个。对未完成整改的“工作方法简单调研评估不全面”的问题,已启动新一轮全市脱贫攻坚调研评估,将评估范围覆盖至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改进改良评估方法,优化充实评估方案。

  三、聚力“防”。不断加强制度供给,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标本兼治,既扎密、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又紧贴实践、务实管用。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制度漏洞,着力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从制度上解决巡察反馈问题的根源,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整改期间,针对监督检查、资金管理、项目建设、信息共享等薄弱领域和关注方面,建立完善了一系列长效机制,市镇两级共制定修订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84项。(晋江市农业局、扶贫办 )


责任编辑:明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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