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修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达专项扶持资金1500万元,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预计前三季度厦门市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28亿元,比增2.1%。二是创建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推动企业发展主食加工产品,推荐银祥、中绿食品、宏祥食品等企业申报国家示范企业。三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百利种苗与军营村对接,合作建设“军营红”越夏小番茄基地;通过龙头企业提供优质种苗,与农户签订保护价合同等形式,扩大生产基地种植面积;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1.3万余人进入龙头企业务工或返聘到基地当农业工人。